10月19日,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,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忠磊计划减持375万股,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.13%。
王忠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,其合计持有华谊兄弟171681986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6.14%。其中,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929969股,占总股本的6.01%,通过“国民信托·华谊兄弟大股东增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2017股,占总股本的0.13%。此次减持的即通过上述信托计划所持股份。
据悉,通过 “国民信托·华谊兄弟大股东增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”,王忠磊2015年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间接增持公司股票1876791股。在华谊兄弟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,上述股份相应增至3752017股。
华谊兄弟一致行动人王忠军、王忠磊合计持有787015785股,占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28.16%,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如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,王忠军、王忠磊的合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28.02%,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,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,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。
对于拟减持股份的原因,公告表示为“个人资金需求,拟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,保障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。”此次减持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。
本网谨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信托产品信息,不构成任何投资推介建议。
阁下如有意进行信托投资,请承诺符合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之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。
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信托产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之一:
1.承诺符合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;(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)
或
2.承诺符合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;
一、本网致力于提供完整、准确的产品信息,信息内容绝大部份来自于本网的授权机构,本网尽谨慎注意和一致描述义务。尽管如此,本网不能保证信息的绝对正确,投资者据此交易、服务、投资的,请务必向交易主体核实相关信息,风险自负。
二、对于部分非上述来源的信息内容本网将特别注明类似“信息未证实,仅供参考”字样,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甄别。
三、本网所提供的产品统计数据及其相关分析,投资者教育的内容来源于权威媒体机构,仅供投资者参考,不作为交易、服务、投资使用的依据,亦不代表本网的观点或主张。
四、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、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,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。
五、引用本网的研究报告等须注明来源,同时,引用的报告仅能作为自身的学术参考用,不能用于商业目的,否则我们有权追究版权责任
产品多
更优惠
专业强
服务好